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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岁没签合同劳动局会受理吗-法律知识|

一、超过50岁没签合同劳动局会受理吗

超过50岁未签合同,劳动局通常会受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论年龄多大,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都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

对于超过50岁的劳动者,若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比如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即便未签合同,其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当劳动者向劳动局反映未签合同的情况时,劳动局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理。一般会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已签订合同等情况。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劳动局会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所以,超过50岁没签合同,劳动者可放心向劳动局寻求帮助和支持。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情形及标准如下:

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通常无需支付赔偿,但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五千元,工作三年,正常经济补偿是三个月工资即一万五千元,违法解除则需支付三万元赔偿金。

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还需加付赔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需注意,具体赔偿需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确定。

三、什么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以上是关于超过50岁没签合同劳动局会受理吗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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