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承诺书签谁的名字
工伤承诺书应由承诺方签字。具体而言:
(一)如果是用人单位向员工承诺履行工伤相关责任,比如承诺按照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等,那么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且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因为用人单位作为一个组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来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行为,加盖公章也是为了进一步表明这是公司的行为而非个人行为。
(二)如果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承诺某些事项,例如承诺如实提供工伤相关信息、配合工伤认定程序等,那么由员工本人签字。这是因为员工作为承诺的主体,签字表明是其个人作出的承诺,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工伤超期怎么办
如果工伤认定超期,可以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用人单位超期申报工伤
1. 非劳动者原因导致超期。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比如故意拖延申报、未及时提交材料等,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仍然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劳动者超期申报工伤
1. 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 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当时因为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无法按时申报等正当理由,可能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能无法通过工伤保险途径获得赔偿,但可以尝试根据实际情况以民事侵权等其他法律关系向相关责任方主张权利。
三、工伤超期申报怎么办
如果工伤超期申报,可以参考以下情况处理:
(一)用人单位超期申报
1. 非劳动者原因导致超期申报的情况。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例如故意拖延、未及时告知劳动者申报工伤的权利等,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种情况下,虽然用人单位超期申报存在过错,但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2. 超期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超期申报
1. 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超期申报,且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审核情况属实,可能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 一般超期情况。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期申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难以通过工伤保险途径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依据民事侵权等相关法律规定寻求其他的赔偿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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