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格式条款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将被视为无效:首先是不公正地免除了制定方自身应负的法律责任或大幅度减轻其责任,从而对另一方造成不公平的负担;其次是直接排除了另一方的重要权益;再者是该条款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最后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所签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其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方面,若格式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而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若能满足这些要求,格式条款可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
另一方面,某些情形下格式条款可能无效。比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此外,若格式条款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要结合具体的条款内容及订立情况综合判定。
三、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有效吗
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不一定都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若格式条款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一般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已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且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格式条款有效。
二是若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存在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该格式条款无效。
三是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总之,对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效力,要综合各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认定。
以上是关于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