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交的意向金没签合同可以退吗
房子交付意向金但未签合同能否退还,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意向金交付时明确约定为定金性质,且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未能签订合同,依据法律规定,收受定金一方有权不予退还。比如购房者事后反悔不想购房,出卖人可不退定金。
若意向金并非定金性质,且双方未就意向金转化为定金达成一致,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购房者通常有权要求退还。例如只是初步表达购房意向而交付的款项,在协商不成未能签约时,应退还意向金。
此外,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突然调整、不可抗力等导致无法签订合同,意向金也应当退还。
总之,房子交的意向金没签合同是否可退,要综合考虑意向金性质、未能签约的原因等因素,以确定是否符合退还条件。
二、房子加永久居住权如何办手续
设立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般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第一步,拟定书面居住权合同。合同应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必要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居住权人能正常使用房屋。
第二步,进行居住权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居住权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符合登记机构要求。
第三步,登记机构审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核实材料真实性及居住权合同合法性等。若存在问题,登记机构会要求补充或修正材料。
第四步,完成登记。经审核无误,登记机构将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居住权相关信息,为居住权人发放居住权证明。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三、房子加一个人名字要钱吗
房子加一个人名字是否收费,需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若是夫妻之间在房产证上加名:通常只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包括房屋登记费等,费用相对较低。这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属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名手续相对简便、费用较少。
若不是夫妻关系加名:这种情况一般视为房屋部分产权的转移。这可能涉及到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根据房屋价值、当地税收政策等因素确定。如果是通过赠与方式加名,受赠方可能需缴纳契税等;若通过买卖方式加名,则要按照房屋买卖的相关规定,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应税费。同时,还会有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所以,房子加一个人名字是否收费及收费多少,取决于加名人与产权人的关系以及加名的具体方式等因素。
以上是关于房子交的意向金没签合同可以退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