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二手车被忽悠签合同怎么办
若买二手车时被忽悠签了合同,可参考以下方法应对:
一是查看合同内容。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明确其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情形。比如,若合同中对车辆的关键信息,如里程数、事故情况等存在虚假描述,可能构成欺诈。
二是尝试协商解决。与卖方沟通,表明自己是在被忽悠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要求解除合同或修改不合理条款。若卖方愿意配合,双方可达成新的协议,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
三是寻求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能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会支持撤销合同的请求。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以证明自己是被忽悠签订合同的事实。总之,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买二手车被多贷了款二手车商可以让他们返还多余的钱吗
大家好呀!今天我来给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买卖二手车的一些法律小知识。
首先呢,咱们要明确一点,就是如果二手车的合同被判为无效的话,那么我们交出去的那份购车款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回来的哦。
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去哪里起诉呢.答案就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啦。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小伙伴会有点懵逼了,什么叫合同履行地啊.别急,我这就给你解释一下。
在我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民诉意见》)第19条里,就提到了这个概念。
它说,如果你们在合同里面已经约定好了交货地点,那就按照那个地方作为合同履行地;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就要看你是怎么交货的了。
比如说,你是通过快递发货的,那就以收货人所在地为准;如果你是亲自送过去的,那就以你自己所在地为准。
当然啦,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合同根本就没开始执行。
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得参考《民诉意见》第18条和《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内容来看了。
如果你们两个人都不住在合同约定的那个地方,那就得去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了。
如果合同已经开始执行了,那就按照《民诉意见》第19条和《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内容来判断。
如果你们在执行过程中有过书面协议或者其他双方都同意的方式改变了原来的约定,那就按照改变之后的约定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但如果你们并没有这样做,或者只是改变了合同的某些条款,但并没有涉及到履行地的问题,那还是按照原来的合同约定来确定履行地。
三、买短补长是一上车就补吗
“买短补长”这一现象,指的是从启程车站至乘客终点站之间的车票价格,补票的金额会从乘客所乘坐的出发车站开始计算,直至抵达车站为止;当无法明确判断乘客上车时间的情况下,则需从启程车站开始补票,并额外收取罚款。
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很难准确地确定乘客的上车时间,因此可能会面临从启程车站至到达车站的车票费用以及罚款的双重处罚。
对于“买短补长”的具体操作方式,即乘客在车票到达目的地之前,希望能够超越预定的站点继续乘车,只要在运输能力允许的前提下,列车应当给予办理,并按照超出站点范围的票价及手续费进行核算计费。
此种购买短途车票后再补票乘坐长途列车的行为,通常被称为“买短补长”。
关于越站补票的相关规定如下:若原车票是在高铁站人工售票窗口通过银行卡购得,或是在12306.cn网站或铁路12306APP上使用在线支付工具完成购票,那么在补办新票时,乘客需要支付新车票的全额票价,而原车票的票款将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至您的银行卡或在线支付工具中。
反之,若原车票是在高铁站人工售票窗口以现金形式购买,只需直接补足票价差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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