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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业返岗时间(各地返岗规定)_行业资讯_

服务行业疫情严重工资怎么算

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发放。

1、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利用网上办公、在家里办公,视为正常上班,应依法支付工资。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在家里完成工作任务,职工在家里工作也是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如果职工的工作量没有减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如果职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在家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

3、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复工的,在此期间的工资应按照其正常工作时所能获得的、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费(用人单位规定的每月定额加班费除外)、各类特殊情况下非固定发放的津贴、补贴或者奖金。

4、用人单位与职工达成的疫情结束前无须支付工资的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用人单位与职工达成一致调整该期间薪酬,薪酬也不应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且用人单位应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除非当地政府另行颁布了优惠措施。但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酌情减少或取消奖金的支付的协议是有效的。

通知|南宁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可以复工了

2月25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南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52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导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安全有序返岗复工,尽快全面恢复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时间  

2020年2月24日起

二、复工对象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部(营销中心)。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营销中心)开放要求  

(一)采取预约登记。

群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官方授权线上平台预约看房,填写参与看房人的身份信息及楼盘房源信息。群众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有相应的责任,如发现所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或隐瞒相关疫情情况信息,按南宁市疫情防控要求上报辖区防疫部门。

(二)落实企业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52号)要求,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到“六个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联动防控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清洁消毒到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营销中心)在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扫码出入等措施,群众到现场看房要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体温检测、扫码进出等工作,要求全体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辖区防疫部门。

(三)现场看房要求。

遵循同一个房源地,一组看房群众安排在一个时间段的原则,各房地产企业售楼部(营销中心)根据自身情况控制入场看房人数(组次),看房群众每组限定在3人以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一对一引导看房,人与人间隔保持在1.5米以上,严禁在售楼部(营销中心)进行集中选房、集中签约、推广宣传、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有序安全安排群众实地看房,积极稳妥、安全有序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营销中心)复产复工。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复工采取承诺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递交承诺书(附件1)进行备案后即可复产复工,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通告》的要求,加强对申请复工售楼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积极倡导线上销售。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各企业”)应加大网上销售宣传力度,鼓励使用“VR”等技术推动楼盘项目推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官网、小程序、进驻电商平台等渠道,以“线上看房”的方式对项目样板房、户型图、楼书等进行宣传展示,积极参与网上南宁房博会活动,共同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三)按时报送信息。

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

各企业每天下午18:00前填报当天房地产业企业复工情况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唐双明

电话:18978929828

南宁市产权交易中心商管科潘荣升

电话:18260982329

电子邮箱:420291270@qq.com

什么时候能复工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22年2月13日以后。经省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省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开学:湖北省各类学校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复工复产有什么条件?具体怎么安排的?

1、从事什么业务的产业领域企业可以优先申请复工复产?

当前复工复产申请范围主要包括城市运行保障、防疫物资保障、重要功能保障、连续生产作业、配套基础支撑5类企业。上海也在全力支持对长三角、全国产业链供应链影响大的大型产业链企业群率先复工复产。

2、目前已经有多少企业复工复产了?

日前,上海印发实施《关于开展重点企业保运转的工作方案(试行)》,**《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并建立了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目前第一批有666家“白名单”企业,第二批1188家“白名单”企业。

当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上海的复工复产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下一步,还将**商贸企业复工复市工作通知和疫情防控指南,建立商贸企业复工复市“白名单”。

同时,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和帮助企业,在人员返岗和轮换、核酸检测、防疫和生活物资储备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为更多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3、公司不在“白名单”上,服务的客户是上海第一批复工企业。如果我们长期不能复工担心订单流失,何时才能复工?

前期,上海聚焦上汽、特斯拉、中芯、华虹这些龙头企业以及相关配套企业,以点带链,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乃至物流链的协同复工,延伸带动长三角及更大区域相关联企业的恢复生产。

同时,三省一市将进一步优化供应链保供“白名单”,推动跨省市名单共享和双向互认,抓紧在长三角地区试行建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及其异地配套供应企“白名单池”制度,共同保障推动长三角全产业链式协同复工复产。

4、哪些建筑工地可以复工复产?

上海目前对全市建筑工地开展阶梯式分类管理,重点聚焦涉疫工地,完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尽快实现建筑工地社会面清零,为建筑工地全面复工复产奠定基础。

根据疫情情况,建筑工地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类型,针对每一种类型施行不同管控措施。红色工地管控措施最严格,黄色工地、绿色工地依次降低管控层级。

其中,红色工地是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全面停工、全封闭管理,对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进行分区隔离,除保供人员外不得流动,工地全部区域应每6小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黄色工地是重点关注对象,工地内的各类活动应分班组错峰开展。原则上不进行人员交流。

绿色工地有条件进行人员交流,对进场人员严格核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复工码”,进场时应进行抗原检测。新进场和返岗人员需设置2天隔离观察期,落实独立住宿和卫生条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可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企业复产复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十必须”工作的通知》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已陆续开始复产复工,为切实加强企业复产复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企业复产复工的安全、平稳、有序,现就复产复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十必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必须严格落实复产复工申请审批制度,严禁企业擅自复产复工;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验收制度。

2.必须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必须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实施方案,并将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责任人。

4.必须组织开展全面的复产复工前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到位,并向属地应急管理(安监)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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